法律、秩序与中国的全球领导力†
中国为修订其“小刑法”而做出的努力得到了赞扬,因为最新的修订草案反映了当局对公众意见的积极回应。如果该法引起广泛关注的关键条款最终能够得到明确改进,中国将能获得更多来自联合国——其刚刚完成了对中国人权记录的第四轮普遍定期审议——的支持。过去十年,中国通过联合国增强了对其他成员国的影响力。因此,联合国强而有力的支持,对中国在日益充满争议的世界中发展其全球领导力是至关重要的。
中国与普遍定期审议
联合国建立了一个称为“普遍定期审议”的独特程序,定期审议其近200个成员国的人权记录。该国际组织解释,“所有国家都可以借[普遍定期审议的]机会公开宣布其为改善国内人权状况[…]而采取的各种行动”。
在每一轮普遍定期审议期间,受审议国家、“联合国实体”(例如联合国内部的人权条约机构)和“其他利益攸关方”(例如非政府组织)分别提供三组信息。每次普遍定期审议结束时,受审议国家都会收到一份由其他成员国提出的详细建议清单。据联合国称,“普遍定期审议确保所有国家对落实这些建议过程中的进展和失败负责。[…]国际社会与[受审议]国协商后,将协助执行有关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的建议和结论。”
对于中国,联合国已于 2009 年、2013 年、2018 年和 2024 年进行了四轮普遍定期审议,以审议该国当时的人权记录。第四轮普遍定期审议于 2024 年 1 月结束,中国收到 428 项建议,并接受了其中 290 项,建议接受率为68%。在第三轮普遍定期审议中,中国的建议接受率为82%,当时该国接受了346项建议中的284项。
“为了维持其在联合国的积极影响力,中国应采取切实措施,表明其致力于与联合国密切合作,确保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取得成功。”
中国的建议接受率下降了14个百分点,这很可能会引发担忧。为了维持其在联合国的积极影响力,中国应采取切实措施,表明其致力于与联合国密切合作,确保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取得成功。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小刑法”修订进程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良好的机会。
中国的小刑法及其修订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被称为中国的“小刑法”,1 其目的包括“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023 年 9 月,中国国家立法机关发布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修订草案一审稿”),向公众征求意见。一个月内,近 10 万人提交了意见,表达了他们对这项法律的看法。该法律赋予警方广泛的权力,可以对作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个人和其他法人实施警告、罚款和行政拘留等处罚。
修订草案一审稿包涵了一条新增的规定,旨在处罚在公共场所穿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或标志、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言论等行为。为了回应人们对上述表述的模糊性以及警方执法时涉及的主观性的担忧,中国国家立法机关发布了另一修订草案(“修订草案二审稿”)——目前正由国家立法机关审议——而其不再使用“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表述。
“这种对修订草案一审稿所引发的公众意见的积极回应值得赞扬。然而,中国国家立法机关应利用这一修订过程,显著改进另一项规定,该规定使用了联合国一直关注的表述。”
这种对修订草案一审稿所引发的公众意见的积极回应值得赞扬。然而,中国国家立法机关应利用这一修订过程,显著改进另一项规定,该规定使用了联合国一直关注的表述。
小刑法的一项重要规定
对于中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联合国一直担心其含义模糊。该条指出“追逐、拦截”他人且“情节恶劣”或者“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都属于该犯罪行为,而惩罚可以是监禁。
《治安管理处罚法》也使用了“寻衅滋事”这一表述,其中规定“追捕、拦截他人”、“占用公私财物”或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都有可能被处15 天的行政拘留。“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这一兜底条款赋予了警方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辽宁省省会沈阳市的警方作出的以下解释就体现了这一点:
其他寻衅滋事行为是指[…],如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没有任何理由地随意殴打他人;行为人为了取乐,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等。
鉴于这种广义的解释,中国统计年鉴所提供的官方数据也就不足为奇了——2018年至2022年,中国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共受理了50多万起“寻衅滋事行为”案件。
为缩小这一兜底条款的范围,修订草案二审稿建议将该条款修改为:“其他无故侵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遗憾的是,增加本身含义不明确的新表述并不能消除该兜底条款所有模糊之处。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处身于中国的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都有重大影响。如果中国能够有效地阐明《治安管理处罚法》,并在2026年之前向联合国提交一份自愿性的中期报告,以展示其如何努力回应第四轮普遍定期审议期间提出的建议,中国将获得联合国更多的支持。有了这样的支持,中国将能够加强其全球领导力,以应对气候危机和地区冲突等巨大挑战。
- 此文章的引用是:熊美英博士,法律、秩序与中国的全球领导力,丝络谈™,简讯50号,2024年11月27日,https://sinotalks.com/inbrief/202411-chinese-law-order-global-leadership。
此文章的英文原文由Nathan Harpainter编辑。中文版本由作者翻译而成。作者对载于本文章中的信息和意见负责。该等信息和意见并不一定构成或代表丝络谈™的工作或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中国行政法而非刑法的一部法律。因此,此处链接的来源(即中国国家立法机关网站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使用“小刑法”一词可能会产生误导。有趣的是,其他官方来源也经常使用此术语来指代这部法律。见,例如,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发表的另一篇文章,其中使用了该术语:https://www.spp.gov.cn/llyj/201604/t20160421_11654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