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书与
外国艺术家在中国法院获得的“一半胜利”†
Rednote and a Foreign Artist’s “Half Victory” in China’s Courts
1月初,北京一所上诉法院在长达5年的官司中,判决一位比利时艺术家胜诉,维持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知院”)此前的判决,认定该艺术家画作多年被中国艺术家抄袭,要求该中国艺术家公开道歉并支付5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取得胜利的关键一步是当中国艺术家质疑北知院的管辖权时,比利时艺术家仍成功争取到将案件保留于北知院。世界各地所有寻求保护其著作权的艺术家都应该了解该法院在此案中采取的积极行动和判决留下的不清晰之处,以及为什么这些艺术家应该利用像小红书这样的平台来避免遭遇比利时艺术家所经历的煎熬。
法律战
该法律战始于 2019 年,比利时艺术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Christian Silvain)——当时其画作在中国尚不为人所知——起诉中国著名艺术家叶永青。克里斯蒂安·西尔万指控叶永青在 1993 年至 2018 年间抄袭了其100 多幅画作。2023 年,北知院判决克里斯蒂安·西尔万胜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采用了一项测试来判断抄袭是否存在。”
在发现叶永青自 1990 年代初开始接触克里斯蒂安·西尔万的画作后,北知院采用了一项测试来判断抄袭是否存在。该测试要求法官从“普通观察者的角度”考虑原画和涉嫌侵权画作的视觉特征。如果从整体上看,二者只有“细微差异”,普通观察者除非刻意寻找,否则很可能忽略这些差异,那么二者就可以被认定为“实质性相似”。
北知院检查了涉案画作,包括下图所示的两幅画作,并得出结论,叶永青涉嫌侵权的画作与克里斯蒂安·西尔万的画作“实质性相似”,因此抄袭存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近维持了这一判决。2025 年 1 月 23 日,依照该判决,叶永青在《法制日报》对克里斯蒂安·西尔万作出了道歉。
对管辖权的质疑
克里斯蒂安·西尔万的胜利之路崎岖不平。其中一个障碍是叶永青曾一度失踪,以避免收到北知院正式送达的文件。最后北知院发出公告,要求他出庭,否则法院将缺席审理。
“如果这个障碍没有被消除,这场法律纠纷的结果可能会完全不同。”
另一个障碍是叶永青对北知院管辖权的质疑。如果这个障碍没有被消除,这场法律纠纷的结果可能会完全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因侵权而产生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其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在中国,公民的住所地为其户籍所在地。在案件处理期间,叶永青的户籍在北京,因此其住所地在北京,由此可以推定北知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但叶永青提出异议认为,其长期居住在云南省大理市,因此本案应由云南省大理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确认了北知院的管辖权,理由是叶永青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从离开北京至本案起诉时一直在大理市连续居住至少一年——这是《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的要求。
鉴于北知院不在云南,承认北知院对此案的管辖权可能使克里斯蒂安·西尔万有更好的机会获得公正审判。在云南,法官可能更容易受到当地压力而做出有利于叶永青的判决。在这场纠纷之前,叶永青是四川美术学院的教授,这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艺术学院。他的声誉以及在该地区的影响力使他被称为“现代艺术的云南总舵主”。
让北知院审理此案的另一个好处是,该法院在处理重大知识产权案件(包括涉及外国当事人的案件)方面的经验更能令克里斯蒂安·西尔万放心该案件将得到妥善处理。北知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 2014 年作出决定而成立,是中国四所知识产权法院之一。另外三所此类法院分别位于广州、上海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北知院成立的目的是帮助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此,北知院被授权管辖有关“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等案件,并招募具备更好资格且经验丰富的法官。
事实上,据一份白皮书报道,自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北知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20万件,其中涉及外国当事人的案件36201件,这些外国当事人遍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北知院审结的案件中有75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认可,并被重新发布为“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预防措施
尽管北知院相对公正且能力强,但其在本案中的判决(如上所述,最近已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却令人困惑。叶永青只需向克里斯蒂安·西尔万支付 500 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这一金额远低于这位比利时艺术家索赔的约 6000 万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侵权案件的赔偿数额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准。如果这些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难以计算,可以以“该权利使用费”为准。如果使用费也难以计算,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确定500元人民币至50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赔偿数额。
本案中,叶永青的违法所得包括通过公开拍卖直接获得的违法所得。这些违法所得应该都是可以追踪和核实的,而根据克里斯蒂安·西尔万的主张,这些违法所得约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他违法所得虽然难以计算,但北知院难道不应该要求叶永青支付至少可计算的违法所得的赔偿金额吗?
鉴于这种不确定性,世界各地的艺术家采取预防措施,在小红书等中国流行平台上广泛宣传自己的艺术作品,是明智之举。他们的作品在中国得到更多认识有助于预先阻止抄袭,因为中国的侵权者便无法轻易从中国民众对此类外国艺术的不了解中获益。克里斯蒂安·西尔万的官方网站有以下的内容:
该案件在中国引起轰动,叶永青被客户指控诈骗。[…] 这位比利时艺术家并没有被这起案件所动摇;他继续在自己的[…]工作室里创作[…]。
这位比利时艺术家令人钦佩的力量和毅力也向所有外国艺术家发出了警示:要冒长期煎熬才获得小部分索赔金额的风险意味着预防胜过诉讼。
- 此文章的引用是:熊美英博士,小红书与外国艺术家在中国法院获得的“一半胜利”,丝络谈™,简讯52号,2025年1月29日,https://sinotalks.com/inbrief/202501-chinese-copyright-art。
此文章的英文原文由Nathan Harpainter编辑。中文版本由作者翻译而成。作者对载于本文章中的信息和意见负责。该等信息和意见并不一定构成或代表丝络谈™的工作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