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s Unified National Market and Local Protectionism
Image: Gerd Altmann, Permission Granted (Publicdomainpictures.net)

为了降低国际市场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中国企业越来越注重国内市场,以覆盖14亿潜在消费者。然而,中国市、县级及其他地区政府偏袒本地企业的保护主义做法,给外地企业带来了挑战。为了解决此问题,中国国家领导层加大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力度。该国有关部门最近启动了一项为期六个月的行动,预计此行动将取得成效,也将惠及那些寻求突破中国市场准入壁垒的外国企业。

中国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2022年3月,中国国家领导层发布一份文件,规划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公平竞争,禁止地方保护主义,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为实现这些目标,中国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即国务院制定一份文件,列出全国范围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 业务等。地方政府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制定的清单,不得自行发布清单。

“[…]各地政府被要求及时清理废除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的现有政策[…]。”

此外,各地政府被要求及时清理废除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的现有政策,并严格审查新出台的政策,确保其支持公平竞争。

司法机构遏制地方保护主义

继上述文件公布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末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以展示一些法院在遏制地方保护主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并指导其他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予以效仿。

其中一个案例涉及某县人民医院的采购招标。一家供应商中标后,其他供应商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理由是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先在该县所属市的政府采购网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登记。实际上,这项要求排除了许多原本符合资格的非本地供应商。

该纠纷最终由法院解决。法院裁定,上述注册登记的要求违反了多项法律规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该条例禁止政府采购组织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以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法院更援引了财政部发布的一份通知,指出要求供应商进行不必要的注册登记是对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设置障碍。最终,法院裁定涉案供应商的中标应予作废。

最高人民法院就这一典型案例的意义作出如下解释:

政府采购市场是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本案中,采购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参与采购活动前须在指定网站注册登记,限制、排斥了潜在的供应商,妨碍了公平竞争。

致力于消除市场准入壁垒的行动

显然,这些典型案例是有帮助的,但未能足以迅速消除地方市场准入壁垒。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于4月联合发布通知,启动有效消除市场准入壁垒的专项行动,以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该行动要求地方政府对上述文件进行‘逐条’审查,确保[…]。”

此次行动重点关注一系列任务,包括破除地方以其立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等形式设置的限制外商或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壁垒。该行动要求地方政府对上述文件进行“逐条”审查,确保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得到纠正,而任何缺乏上位法依据的文件一律废止。

此次行动为期六个月。所有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都应抓住这一宝贵机会,帮助中国地方政府查明所有限制这些企业市场准入的壁垒,务求地方政府对此负责。


  • 此文章的引用是:熊美英博士,中国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地方保护主义,丝络谈™,简讯56号,2025年5月28日,https://sinotalks.com/inbrief/unified-national-market-local-protectionism-chinese
    此文章的英文原文由Nathan Harpainter编辑。中文版本由作者翻译而成。作者对载于本文章中的信息和意见负责。该等信息和意见并不一定构成或代表丝络谈™的工作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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