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土地租契与亚洲的繁荣和稳定

Hong Kong’s Land Leases & Asia’s Prosperity and Stability

作者:丝络谈™编辑委员会 / 发表于:2024年7月17日

Hong Kong’s Land Leases & Asia’s Prosperity and Stability
Images: Jean Beaufort, Travel Poster;
Yinan Chen, Hong Kong City Buildings (Publicdomainpictures.net)

7月初,香港一项新法例将这座前英国管治的城市近400份的土地租契续期50年,这些租契的有效期因而跨越2047年6月30日——一个关键日期,因其标志着香港自1997年回归中国以来所实行经北京批准的治理体系可能终结。更多的土地租契将以同样的方式续期。如果此具有广泛影响的租契续期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北京将能够为香港乃至亚洲的繁荣与稳定做出重大贡献。

香港土地租契与“一国两制”

自 1997 年 7 月 1 日起,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并指定香港为“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原则,为期 50 年。这一安排使香港可以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和普通法制度,直至 2047 年 6 月 30 日,而中国其他地区则实行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并采用以立法为主的法律制度。2047年6月30日之后的香港会是怎样,目前仍不清楚。

根据上述的新法例,续期的租契——其新的到期日为 2047 年 6 月 30 日之后——须受“在紧接有关续期期间前适用的相同产权负担及权益[强调后加]”(例如按揭)所规限。由于对此类产权负担及权益的解释取决于这些租契的管辖法律和其所基于的宪法制度,因此应该提出两个问题:

  • 这些租契被承诺在 2047 年 6 月 30 日之前和之后具有相同的产权负担和权益,这是否表明北京已隐含地授权租契的管辖法律,即植根于普通法文化的香港法律,在 2047 年 6 月 30 日之后继续适用?
  • 这是否进一步意味着北京准备在 2047 年 6 月 30 日之后至少一段时期内,如果不是无限期的话,继续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原则?

香港的“2047时钟”正在滴答作响,中国周边的环境也越来越具有挑战性。中国领导人尽快(如果不是立即的话)对这些问题给出明确的答案是至关重要的。

1997年前如何解决香港难题

“中国领导人如何应对1970 年代香港土地租契引发的不确定性[…]或许可以为今天寻求解决香港难题的人们提供有益的参考。”

中国领导人如何应对1970 年代香港土地租契引发的不确定性——并由此解答了有关1997 年 6 月 30 日之后几十年香港前景的更广泛问题——或许可以为今天寻求解决香港难题的人们提供有益的参考。

1970 年代,人们对​​新界土地租契的担忧日益加剧。新界占香港土地总面积的 90%。与香港岛和九龙半岛不同——这两个地区在 19 世纪强加给清朝的条约中被永久割让给英国——新界租借给英国的期限为 99 年,到期日为1997 年 6 月 30 日。据报道,由于情况不明朗,当时一位银行家得出结论:“我们不能在新界的土地上办理按揭”。

正是在这样的担忧下,1979年3月,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访问中国,这是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香港总督首次访问该国。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访问发生在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几个月后,该会议使中国走上了经济改革的道路,而此关键的一步最终使中国成为当今第二大经济体。

随后,1982年9月底,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与中国最高领导人邓小平进行会晤。会晤后,撒切尔首相宣读了一份双方的声明,表示双方“同意通过外交渠道[就香港的未来]进行谈判[…],共同目标是保持香港的稳定和繁荣”。然而,中国新华社发布的双方声明中却多了一个重要段落:“中国政府关于收复整个香港地区主权的立场是明确的、众所周知的。”

几天后,即1982年10月1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让各方对其立场不存任何疑问。声明如下:

[…] 过去英国政府同中国清政府签订的有关香港地区的条约是不平等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受这些不平等条约的约束,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收回整个香港地区

[强调后加]

经过多轮谈判后,中国政府与英国政府于1984年12月签署了联合声明,其允许前者坚持其坚定的立场(即自1997年7月1日起收回整个香港)。反过来,中国政府做出了让步:香港可以继续实行资本主义以及维持其生活方式五十年,具体内容将在定于1997年7月1日生效的香港宪制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中作出规定。

1990年4月,中国国家立法机关通过了基本法,其依据的一条重要规定直到1982年12月4日(即撒切尔首相与邓小平上述会晤后仅两个月)才被加入中国宪法。该规定为中国宪法的第三十一条。其内容为: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解决当今的香港难题

“上述讨论的关键发展,[…]说明了中国统一的无比重要性,以及[中国]领导人愿意采取务实态度,只要他们维护领土完整的坚定立场不受破坏。”

上述讨论的关键发展,展示了中国领导人在1970 年代和1980 年代初——当时他们正忙于摆脱数十年来由多次政治运动造成的动乱,以重建中国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如何解决香港难题。这说明了中国统一的无比重要性,以及这些领导人愿意采取务实态度,只要他们维护领土完整的坚定立场不受破坏。

中国现在面临的形势要求其领导人再次采取务实态度,明确表示将在 2047 年 6 月 30 日之后的一段时期内,如果不是无限期的话,继续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原则。现在采取这种务实做法有多种好处,包括:

  • 绝对肯定地确保上述续期的租契及预计于2047年6月30日到期的30多万份类似的租契,在2047年6月30日前后确实受“相同产权负担及权益” 所规限,而其管辖法律和所基于的宪法制度仍保持不变。这一确定性将进一步增强人们对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信心。
  • 向台湾民众发出强烈、积极的信号,因为大陆民众一直渴望按照中国宪法第三十一条允许的创造性模式实现和平统一。
  • 通过维护香港这一亚洲地区重要的经济枢纽的法律地位,促进亚洲的繁荣与稳定。在世界其他地区冲突和紧张局势加剧之际,亚洲的繁荣与稳定显得更加迫切。

2022年3月,一位中国高级官员暗示,香港的“一国两制”可能会延续到2047年6月30日之后。如果中国领导人一直在等待合适的时机正式宣布这一立场,那么他们应该知道,该合适的时机就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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