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民营企业的最新支持:
新一轮创业浪潮会出现吗?†
China’s Latest Support for Private Enterprises:
Will a New Wave of Entrepreneurship Emerge?
两周前,中国领导层发布了一份文件,再次肯定民营企业的价值,并敦促采取行动,帮助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这是否会引发新一轮创业浪潮,就如早期创业浪潮催生了腾讯等知名公司一样,取得成功?
民营企业的价值再次被肯定
在这份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民营经济意见》”)的文件中,中国领导层宣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等要求,以完成各项既定目标。目标之一是“使各种所有制经济”能“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和“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该文件对民营企业的大力支持再次肯定这些企业的价值。民营企业的地位在2004年[…]得到了巩固。”
该文件对民营企业的大力支持再次肯定这些企业的价值。民营企业的地位在2004年中国宪法修改时得到了巩固。2004年宪法修改后,中国宪法正式承认“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和“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此宪法承认随后在中国《物权法》中得到了详细阐述,该法于2007年生效,且其内容于2021年成为中国《民法典》的一部分。
解决的问题
《民营经济意见》的重要性很大程度上在于其指出了民营企业面临的诸多问题并提出了相关解决方案,但其中一些解决方案的表述较为宽泛。该文件指出了两个主要问题:地方保护主义和政府机关一些不当和失信行为。
- 地方保护主义
在《民营经济意见》中,中国领导层明确指出,需要不同的措施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其中包括“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强调后加]”。
此外,《民营经济意见》中有一个段落明确“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其中一项措施是防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强调后加]”。
- 政府机关一些不当和失信行为
对于政府机关的不当和失信行为,《民营经济意见》中的表述十分具体。例如,为了增加“政府诚信”,将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政府机关“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的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此外,明确禁止政府机关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各种理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新一轮创业浪潮?
“[…]《民营经济意见》还进一步提出,要建立政府与民营企业的’亲清关系'[…]”
除了明确指出影响着民营企业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外,《民营经济意见》还进一步提出,要建立政府与民营企业的“亲清关系”,让政府在遵守法律、维护诚信标准的同时“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
为鼓励民营企业创新、有更大的灵活性作出发展,《民营经济意见》强调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并要求在执法中采用这种方式: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上述措施如果落实得当,将为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创造良好环境。然而,会出现更多的创业吗?答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资金,而不是这些措施的落实,让中小微企业主能够在最初几年内创业并生存。这些资金的来源通常是家庭成员或天使投资者。由于中国的此类资金来源方本身也面临财务挑战,中国领导层可以提供什么解决方案?《民营经济意见》除了“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等比较广泛的内容外,没有提供细节。希望更多具体细节将在不久的将来公布。
† 此文章的引用是:熊美英博士,中国对民营企业的最新支持:新一轮创业浪潮会出现吗?,丝络谈™,简讯34号,2023年7月26日,https://sinotalks.com/inbrief/202307-chinese-private-enterprise-entrepreneurship-china。
此文章的英文原文由Nathan Harpainter编辑。中文版本由作者翻译而成。作者对载于本文章中的信息和意见负责。该等信息和意见并不一定构成或代表丝络谈™的工作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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