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国-以色列自由贸易协定做准备:
中国基础设施跨国企业在以色列的经验教训

Preparing for the China–Israel Free Trade Agreement:
Lessons Learned from Chinese Infrastructure MNCs in Israel

作者:Hadas Peled(裴洁思)博士 / 发表于:2022年10月12日

Ron Mzr, Haifa, Publicdomainpictures.net

中国和以色列据报已加快了双方期待已久的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进程。1 这加强了人们对该协定在 2022 年底前达成以纪念两国建交 30 周年的期望。

然而,达成该协定的前景仍不明朗。可是,很清楚的一点是,从中国和以色列之间持续的经济关系中总结的经验教训能为巩固两国合作(包括有望达成的自由贸易协定的成功)奠定更坚实的基础。其中一些经验教训来自对专门从事基础设施项目的中国跨国企业(“中国基础设施跨国企业”)在以色列市场长达十年的活动所进行的现实查核。这查核有助消除对这些项目的误解。由于这些项目是在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下开发的,故这查核亦有助消除对该倡议的误解。2

近期的一起法院案件阐明了中国基础设施跨国企业在以色列的情况

2022年7月,国家安全研究所(the Institute for National Security Studies; “INSS”)发布了一项研究。这所具有影响力的以色列智库在该项研究中声称,中国基础设施跨国企业在以色列市场的鼎盛时期已经结束。3 该研究表明,这些跨国企业在招标程序后得到基础设施项目的数量有所下降,而这下降“可归因于外国投资国家安全评估咨询委员会[的成立]”,并且“反映了美国对以色列决策者在国家基础设施计划上的影响”。4 该研究的主张呼应了那些一直质疑“一带一路”倡议的未来的评论员和智库所发出的批评之声。5

尽管存在种种批评,但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美国的压力与基础设施领域的中标之间有关联。事实上,在2022年9月判决的一起案件中,特拉维夫行政法院驳回了一项认为涉案基础设施项目的专业决策过程受到政治影响的指控。

在该案中,名为NTA大都会公共交通系统有限公司(NTA Metropolitan Mass Transit System Ltd.; “NTA”)的以色列政府公司决定否决由以色列领先的公司和中国首屈一指的基础设施跨国企业组成的财团所递交的提交书。该财团提出质疑,声称NTA是受到政治压力才如此决定的。NTA辩称,作出否决决定是基于该财团的提交书所定的价格异常地低。

“这起案件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了这类基础设施决策过程中所采取的方法是公正的且不存在政治干预。”

特拉维夫行政法院维持了NTA的决定,驳回了政治压力的指控。特拉维夫行政法院查明,该财团确实通过了第一和第二阶段的投标,但未能通过最后阶段,这是因为最后阶段所进行的详细经济分析揭示了提交书的价格异常地低。NTA也给了该财团一个机会来解释其偏低价格是合理的。但是,该财团无法提出充分理由,回应详细财务分析报告所引起的关切。这起案件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了这类基础设施决策过程中所采取的方法是公正的且不存在政治干预。6

此外,根据本人作为学者和法律从业者的经验,我认为INSS的研究所指的下降趋势——具体而言,2020年和2021年给予中国企业的项目数量低于2019年的数量——应归因于新冠疫情爆发后的全球不确定性和国际运输成本的上升。这两个因素对世界各地的基础设施项目都产生了不利影响。这一冲击也波及了以色列的基础设施市场。这是由于该国获得物质资源的渠道有限,其基础设施市场也因而依赖于全球供应链。

法律原则与实际需求

更重要的是,以色列基础设施项目所体现的中以合作与“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 倡议(the China–Israel Joint Committee on Innovation Cooperation)是一致的。该倡议由以色列外交部于 2014 年发起,旨在“深化[两国]广泛领域的合作,并以经济合作为重点”。7 此外,两国的基础设施项目合作也是基于法律原则和实际需求。

  • 法律原则

以色列的基础设施市场历来一直对外国基础设施公司开放,其原因植根于国际和国家层面的法律原则。

在国际层面,以色列是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的参加方。该协议提供不同的保证,包括保证“协议参加方的供应商在采购每一参加方于其附件中所列明的[…]建筑服务时不受歧视”。8

同时,以色列财政部坚持该国鼓励国际竞争的原则,旨在降低基础设施领域发展的成本和消费价格。例如,2021年,以色列建筑商协会请求领导该国降低(经营者)集中度委员会的以色列竞争管理局局长(1)认定受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中国基础设施企业属于《以色列(经营者)集中法》(2013年)中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并(2)相应限制这些企业在以色列的经营。以色列降低(经营者)集中度委员会没有批准这一请求,而且以色列最高法院进一步维持了该决定。9

  • 实际需求

建设先进的基础设施项目需要熟练的建筑工人。以色列政府有两方面的实际需求:降低这些项目成本,以及确保项目完成后的消费价格仍具吸引力。招聘中国建筑工人能满足这些需求,皆因中国工人能提供良好的专业技能,而换取得来的聘用待遇是雇主可以负担得起的。

为确保上述招聘中国建筑工人的方案可行,并同时缓解对这些工人可能遭受不正当对待的担忧,以色列和中国于2017年签署了《关于招聘建筑工人与促进劳工权利双边协定》。这份详尽的条约对在以色列的中国工人产生了积极影响。例如,该协定简化了于中国进行的招聘程序。因此,一名中国建筑工人的“移民成本”(即寻求在以色列工作的工人为获得签证及支付机票和其它费用所支付的金额)已从上述协定签订前的22000多美元降低到协定签订后的约1500美元。10 此外,这些程序还帮助工人们全面地了解到他们的劳工权利。

“[…]继续对中国企业开放基础设施项目可以让中以双方都受益,[…]。”

总体而言,继续对中国企业开放基础设施项目可以让中以双方都受益,且后者既能遵守法律原则,又能解决实际需求。詹永新在担任中国驻以色列大使期间也表达了这种合作共赢的观点:11

你提到的是中以之间的基础设施合作项目,这些项目是中国公司的优势和以色列实际需求相结合的产物。据我了解,中国公司都是应以色列方面邀请,通过公开透明的国际招标程序参与有关项目。[…] 这些项目完成后,所有在以色列生活工作的民众都将享受到世界级基础设施所带来的便利,而这正是中国倡导的互利共赢合作。

修建通向繁荣之路

中国有句俗语,“要想富,先修路”。12 本着这句俗语的精神,以色列依照法律原则并基于实际需求,向中国企业开放了以色列基础设施领域,希望能为本国人民铺设一条通往更加繁荣的道路。

迄今为止,尽管存在种种挑战,但尚无中国企业在以色列承建基础设施项目时停工或违约的案例报道。这提升了中国基础设施企业的声望。在全球形势不确定的时候,这种可靠性至关重要。

从中国基础设施企业在以色列市场的活动中得到的重要经验教训是,必须尽快消除误解,否则这种误解会削弱中国对以色列的信任并阻碍两国的合作,包括两国可能会达成的自由贸易协定。该自由贸易协定如果获得通过,将进一步简化两国之间的经济合作,并在全球价格飙升的情况下帮助降低成本。综上所述,在这个中以正式全面建立双边关系30周年的重要一年里,双方都应保持乐观。


此文章的引用是:Hadas Peled(裴洁思)博士,为中国以色列自由贸易协定做准备:中国基础设施跨国企业在以色列的经验教训,丝络谈™,丝络论坛与远见™,2022年10月12日,https://sinotalks.com/sinoforumforesight/202210-hadas-peled-china-israel-free-trade-agreement-infrastructure-chinese

此文章的英文原文由Nathan Harpainter与Mei Gechlik博士编辑。中文版本由倪子嫣、任若雨和赵炜翻译,并由熊美英博士最后审阅。作者对载于本文章中的信息和意见负责。该等信息和意见并不一定构成或代表丝络谈™的工作或意见。

1 Israel-China Free Trade Deal to be Accelerated after Foreign Ministers Call,CGTN,2022年4月7日,https://newseu.cgtn.com/news/2022-04-07/Israel-China-free-trade-deal-to-be-accelerated-after-talks-191mRVwq23K/index.html

2 The Knesset(以色列议会),Research and Information Center,Report: Strategic and Economic Issues in the Israel–China Trade and Investment Relations,2021年7月21日(希伯来语), https://fs.knesset.gov.il/globaldocs/MMM/b6f250b5-7403-e911-80e7-00155d0aeea3/2_b6f250b5-7403-e911-80e7-00155d0aeea3_11_18098.pdf

3 Galia Lavi,China and National Infrastructure in Israel: Past the Peak,Strategic Assessment,第 25 卷,第 2期(2022 年 7 月),https://strategicassessment.inss.org.il/en/articles/china-and-national-infrastructure-in-israel-past-the-peak

4 同上

5 见,例如,Dafna Maor,The Chinese Occupation: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is Killing the World,The Marker,2019年10月19日(希伯来语),https://www.themarker.com/wallstreet/2019-10-19/ty-article/.premium/0000017f-f31c-d487-abff-f3fef5280000;Galia Lavi,Prof. Aron Shai: I was an Enthusiastic Supporter of the Chinese Model. Now I Know Better,INSS Insight,2022年8月29日, https://www.inss.org.il/publication/prof-shai-aron

6 Urbanix Alerati Ltd. v. NTA Metropolitan Mass Transit System Ltd. et al.,AAP (Tel Aviv) 30356-04-22, 2022年9月7日,https://www.nevo.co.il/SearchResults.aspx?query=a9f31028-9974-4693-9d68-3757e7e54c58

7 The ChinaIsrael Joint Committee on Innovation Cooperation Convenes for the Fifth Time,gov.il,2022年1月24日,https://www.gov.il/en/departments/news/china-israel-joint-committee-on-innovation-cooperation-convenes-for-fifth-time-24-jan-2022#

8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https://www.wto.org/english/tratop_e/gproc_e/gpa_1994_e.htm;World Trade Organization,Integrated Government Procurement Market Access Information (e-GPA) Portal,https://e-gpa.wto.org/en/Agreement/Latest亦见WTO《政府采购协议》(2012版)中文,《中国政府采购网》,2013年5月15日,https://www.ccgp.gov.cn/wtogpa/files/201310/t20131029_3588919.htm

9 Israel Builders Association v. Competition Authority – Committee for the Reduction of Concentration,HCJ 2859/20,https://supreme.court.gov.il/Pages/SearchJudgments.aspx?&OpenYearDate=2020&CaseNumber=2859

10 Rebeca Raijman、Nonna Kushnirovich,The Impact of Bilateral Agreements on Labor Migration to Israel: A Comparison Between Migrant Workers Who Arrived Before and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Bilateral Agreements,2019年6月27日, https://www.gov.il/en/departments/publications/reports/efficiency_of_bileteral_agreements

11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State of Israel,Ambassador Zhan Yongxin Gives a Live Interview to Ynet,2019年8月22日,http://il.china-embassy.gov.cn/eng/sgxw/201908/t20190822_1873857.htm亦见驻以色列大使詹永新接受以“新消息报”门户网站现场连线采访,《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 2019年8月22日,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yz_676205/1206_677196/1206x2_677216/201908/t20190822_8007965.shtml

12 见,例如,Interview: ‘We say, if you want to get rich, build roads first’,Financial Times,2018年9月25日,https://www.ft.com/content/4ec28916-9c9b-11e8-88de-49c908b1f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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