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工智能到仲裁:
吸引外国企业到中国并有可能到中亚的法律措施

From AI to Arbitration:
Legal Measures to Attract Foreign Businesses to China and, Potentially, Central Asia

作者:熊美英博士 / 发表于: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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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AI to Arbitration: Legal Measures to Attract Foreign Businesses to China and, Potentially, Central 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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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ia Borodinova, Bedouin, Desert, Caravan, Camels, Publicdomainpictures.net

早在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出现之前,中国就制定了优先发展人工智能的政策目标,促使该国颁布了开创性立法,将外国企业引入中国人工智能这一新兴行业。

“西安最近举办了中国-中亚峰会[…]。这标志着此座古城有潜力再次促进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并成为该地区的争端解决中心。”

运用类似的长期规划技巧,中国多年前就开始重振古丝绸之路东端西安的辉煌。中国采取不同的举措,包括提高了该市解决法律纠纷的能力,处理“丝绸之路经济带”日益增长的经济活动所引起的法律纠纷。西安最近举办了中国-中亚峰会,该峰会随着《西安宣言》 的签署而落幕。这标志着此座古城有潜力再次促进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并成为该地区的争端解决中心。

这些成就是相当了不起的。 中国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并且这可能会通向何方?

人工智能投资

中国对人工智能的追求在2021年3月变得尤为明显,当时中国在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中认定人工智能产业为驱动中国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之一。为实现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的目标,由中国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有这一承诺:“增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瞄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新材料等战略性前瞻性领域[强调后加]”。

这些政策目标制定后,广州、深圳和上海这三个华东地区的主要城市在2022年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促进外商在这个竞争激烈的领域中作出投资。在一篇题为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国家政策与三大城市对外资的竞逐的文章中,王霈宁、任若雨比较了这三个城市的法规和政策,并讨论了它们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特色。

广州、深圳和上海为吸引外资到人工智能领域而采取的立法措施,可能会激发中国其他城市的效仿,从而进一步增加此类投资的机会。

这些机会也可能蔓延到中亚。在习近平主席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五国总统签署的《西安宣言》中,各方明确“鼓励拓展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技术领域合作[强调后加]”。外国人工智能企业考虑到将来或可利用中国-中亚友好的关系进军中亚发展中的经济体,便可能现在就积极于中国建立业务。

仲裁和商业纠纷

2018年,在中国推出“一带一路”倡议五年后,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设立了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在西安设立了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旨在实现不同的目标,包括“依法公正及时审理国际商事案件”以及“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选择深圳和西安作为这两个法庭的所在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们分别处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一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即“一带”)的战略位置。

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性案例196号(“指导案例196号”)。该指导性案例所依据的裁定由第一国际商事法庭作出。指导案例196号确立了重要原则,而其“裁判要点”部分对该原则作出如下阐述:

仲裁条款独立存在,其成立、效力与合同其他条款是独立、可分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仲裁条款进行磋商并就提交仲裁达成合意的,合同成立与否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成立、效力。

在题为指导性案例196号:最高人民法院对仲裁采取自由宽松的态度兼为未探索的情况留白的文章中,McManis Faulkner 合伙人艾泰乐(Tyler Atkinson)将指导案例196号与美国法进行了比较。他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该案例显示出中国法可以说是比美国法更有利于仲裁,而美国本身就已经强烈地偏重仲裁。

“中国法院对仲裁的大力支持很可能会让外商更有信心[…]。这种信心也有助于外商权衡在中亚的机遇。”

由于指导性案例是中国事实上具有约束力的先例,因此全国法院预期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于指导案例196号中所定的方法,对仲裁采取自由宽松的态度。中国法院对仲裁的大力支持很可能会让外商更有信心,相信他们与中国有关的商业纠纷能以更非正式、更高效、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处理。

这种信心也有助于外商权衡在中亚的机遇。在《西安宣言》中,中国与中亚五国表示愿在传统贸易、数字贸易、电子商务、绿色经济、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等广泛领域开展合作。对外商而言,指导案例196号的原则会使这种合作所产生的商机更具吸引力,皆因外商知道如果他们的商业纠纷提交至处于西安的第二国际商事法庭,该法庭应会按照指导案例196号的原则而偏重仲裁。

最终,上述与人工智能和仲裁相关的法律和司法措施对中亚经济活动的影响将在2025年变得更加清晰,届时下一届中国-中亚峰会将在哈萨克斯坦举行。之后,这些影响也会每两年得到更深入的了解,这是由于中国和这些中亚国家将继续轮流举办每两年一次的峰会。此种可以增加透明度和促进改善的机制,是一项可喜可贺的发展。


此文章的引用是:熊美英博士,从人工智能到仲裁:吸引外国企业到中国并有可能到中亚的法律措施,丝络谈™,简讯32号,2023年5月31日,https://sinotalks.com/inbrief/202305-chinese-china-ai-arbitration-foreign-investment

此文章的英文原文由Nathan Harpainter编辑。中文版本由作者翻译而成。作者对载于本文章中的信息和意见负责。该等信息和意见并不一定构成或代表丝络谈™的工作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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