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60号:
《盐城市奥康食品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诉盐城市东台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
文摘
2016年5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案例60号,并在该案例的“裁判要点”部分就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解释等提供了指导原则。
除了发布丝络谈™对指导案例60号的英文翻译和以附录和注释的形式提供的解释性说明外,这篇丝络规则与案例™文章还解释了为什么即使本案涉及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再有效,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原则仍有指导价值。
“[…]这篇丝络规则与案例™文章还解释了为什么即使本案涉及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再有效,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原则仍有指导价值。”
关键词
行政
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标签
食品说明书
裁判要点
1.食品经营者在食品标签、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
2.所谓“强调”,是指[…]。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0条、第42条第1款(该法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新法相关法条为第26条、第67条第1款)
基本案情
[…]
裁判结果
[…]
裁判理由
[…]
“‘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是指[…]的特殊配料[…]”
附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版本)
[…]
† 此文的引用是:丝络谈™编辑委员会,指导案例60号:《盐城市奥康食品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诉盐城市东台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丝络谈™,丝络规则与案例™,2023年2月15日,https://sinotalks.com/sinorulescases/guiding-case-60-chinese。指导案例60号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6年5月20日发布。除非另有说明,文摘、附录与所有注释均由丝络谈™添加。